第二百六十章 保持沉默 (第1/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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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香低头嘟囔着说道:“不是吧,我就是和同事八卦一下也会坐牢?”

女警察正色说道:“你是不是还没理解我刚才说的话?现在是需要你作证的问题,也就是说你的所谓八卦,我们认为是重要线索和证据,需要你来作为证人证明案件事实。我们调查过,你是在编的护士,如果你对警察说假话,将可能涉嫌犯罪被判刑坐牢,那么你就要被开除公职、永不录用,且会影响到下一代,下下一代,你可要考虑清楚,再陈述你所知道的事实。”

李香又沉默了一会儿,抬头说道:“我,我现在有权保持沉默。我,我要找个律师来陪我一起跟你们聊天。”

女警察叹了一口气,说道:“你是说国外或者香港电影里面的那句:你有权保持沉默,但你所说的每一句话,将有可能成为未来呈堂证供?”

我国在抓捕或者讯问犯罪嫌疑人时,当然不会说“你有权保持沉默,但你所说的每一句话,将有可能成为未来呈堂证供”,我们一般告知嫌疑人“坦白从宽、抗拒从严”,并要求如实供述,我们也没有律师可以在讯问现场的规定。

但我们同样有沉默权和获取律师帮助权。根据我国刑诉法第52条规定,不得要求犯罪嫌疑人自证其罪;刑诉法第120条规定,与案件无关的问题,嫌疑人可以拒绝回答,这就是我国的沉默权。

至于获取律师帮助的权利,根据我国刑诉法规定,在接受第一次讯问之后,嫌疑人有权开始委托律师,并且还明确规定了在讯问时,办案机关应该向嫌疑人告知相关诉讼权利,其中就包括委托律师辩护。

对于嫌疑人辩护权的保障,除了可以自行委托律师辩护,我国法律援助辩护制度也比较完善,国家十分重视且财政投入巨大。

目前法院审判阶段已经实现律师刑事辩护全覆盖,审查起诉阶段今年开始部分地区试行律师刑事辩护全覆盖,通俗点说,如果被告人或者被告人家属没有聘请律师,那么国家应免费指派律师为其辩护。

侦查阶段,目前在看守所已经设置律师值班制度,嫌疑人可以寻求值班律师法律帮助,相信在不久的将来,也会实行律师辩护全覆盖,所做一切均是为了保证每一名犯罪嫌疑人都能全程获得律师帮助。

接着,李香说道:“反正我就是不说话了。”

当然,李香不是犯罪嫌疑人,起码目前不是,所以女警察这个时候想了一下,说道:“如果你说的是假的,那么你还构成另一种犯罪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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